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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2011年正菱集团(汽车、机床)内部审计制度(DOC 1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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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正菱集团汽车、机床内部审计制度DOC 13页 2011 年正菱 集团 汽车 机床 内部 审计 制度 DOC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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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来自资料搜索网() 海量资料下载广西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柳州市正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集团公司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来自资料搜索网() 海量资料下载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部门(包括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管理人员责任评价、合同复查等开展的监督、评价活动。 第

    2、三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集团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按需配备专职人员,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直接领导。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主管审计领导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熟悉集团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内部控制规范,具有一定的品德素养、具有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并不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集团公司制度进行审计,并忠于职

    3、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任财务以及其他经营性工作;不得参与原经办业务的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要回避; 在履行职责时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三章 审计对象和依据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的对象: 1、集团公司及其部门和分支机构; 2、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认为需要进行审计、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4、部门和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依据: 1、

    4、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章程、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总经理工作会议决议; 5、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 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种类包括: 1、财务审计: 对集团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2、内控审计: 对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内部控制的审查和评价的重点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采购和销售环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重要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 3、基建项目审

    5、计: 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概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 对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产品营销合同、承包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5、责任审计: 相关经济责任人离任、离职前进行审计。 6、专项审计: 对与集团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包括: 6.1管理审计: 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2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

    6、行审计。 6.3审计调查: 对集团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7、 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对集团公司的内部控制、部门及管理层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测试和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并提交集团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报告。 8、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审计。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方式: 1、报送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审计部要求的有关材料报送审计部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处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章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职权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集团公司基础建设项

    7、目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开工、竣工审计; 2、 对重要经营岗位的责任、离任审计,包括接受董事会的委托对高级管理人员审计以及接受总经理的委托对高管以下人员进行审计; 3、合同审计; 4、对集、集团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 5、 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严密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审计; 6、年度内部控制测试与自我评价审计; 7、对子公司重要资产的安全性、效益性审计; 8、子公司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效果审计;6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分支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10、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11、向董事会会报送审

    8、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2、监督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主要有以下职权: 1、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风险管控中,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2、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预算、决算、财务会计资料、招投标资料、经济合同、统计报表、会议纪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3、有权审查财务、会计及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现场勘查实物; 4、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依照法律、规章向有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5、有权对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

    9、正、处理意见以及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6、有权对经济活动中正在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集团公司董事会及领导报告予以制止; 7、有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8、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有关财务会计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或者资产,报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暂时封存; 9、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经董事会批准,披露、公示有关审计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有权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12、有权参与公司对相关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

    10、的选聘工作;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被审计对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集团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六条 审计计划: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按照董事会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 审计立项:内审部门应根据批准后的公司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及其大致时间安排,经审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组建审计工作组:按照审计方案,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

    11、其成员不得少于两人),拟定工作程序并进行详细分工,进行审前准备。 第十九条 根据审计事项确定被审计对象并编制审计具体方案,同时送达审计通知书至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等审计事宜。 特殊事项董事会或总经理授权后可实施突击审计,而不需送达审计通知书。 第二十条 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账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收取审计证据等措施实施审计。 内部审计部应制定规范、适用的审计底稿和报告格式及编制要求。 第二十一条 审计证据应当经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的,工作组应当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 被审计对象或者证据提

    12、供者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工作组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 第二十二条 审计工作组应汇总审计证据形成内部审计底稿并拟订内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审核后形成正式内部审计报告,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内审报告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送交被审计单位。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对象应当及时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报告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由内审部门进行监督,整改情况由内审部门审查后报董事会或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如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董事会会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超过三日提出复审申请或者申诉的,不予受理。复审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内审部门在必要时可

    13、以开展后续审计,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曾出现过的问题,并将审计结果报董事会。 第七章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行为,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和素质,特制定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内部审计法规、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内部审计规定,不得从事集团公司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正直、勤勉。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廉洁;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接受被审计对象的请客、送礼。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正确

    14、应用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集团公司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和有损集团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集团公司保密规定,在履行职责时,要按规定使用所获得的资料;不得泄露集团公司商业机密。 第三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第三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不断地接受后续教育;若有不能胜任的审计任务,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妥善处理好公司内外相关单位和人士的关系。 第八章 审计档案管理第三十五条 内审部门应建立、健

    15、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审计操作规范、审计底稿规范、审计流程规范和审计报告方式及后续整改监督记录。 第三十六条 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计划、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董事会会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审计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审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参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等执行。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八条 1、集团公司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的内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具体细则查看广西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2、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瞒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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