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pdf 8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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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第三条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
2、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来自w w w.3722.c
3、 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依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第七条第七条 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第八条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
4、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九条第九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第十条第十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审计权的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5、。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来自w w w.3722.c 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3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
6、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并归档。审计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
7、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第三章 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审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来自w w w.3722.c n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4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计部应当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
8、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部负责人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三)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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