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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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解读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系列课程全国股转公司2020年2月规则体系规则层级原规则体系新规则体系法律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自律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1号-董事会秘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1号-董事会秘书内容解读目录十一章、共136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三章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第四章股东、控股股东及
2、实际控制人第五章重大交易第六章关联交易第七章承诺事项管理第八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九章社会责任第十章监管措施与违规处分第十一章附则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记录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3%以上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可以提出临时提案;除上述情况外,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召集人不得修改或者增加新的提案。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记录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
3、东大会 以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定,不得变更;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地披露提案的具体内容,及股东做出判断所需的资料或解释;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延期后,股权登记日不得变更,且与延期后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之间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记录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 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在符
4、合业务规则和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可以提供网络投票等非现场形式。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挂牌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记录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 精选层、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精选层挂牌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审议需要进行单独计票事项的,应当
5、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适用中国结算的网络投票系统和相关规定;网络投票时间为X年X月X日(请选择股东大会前一个自然日)15:00至X年X月X日(现场大会当天)15:00。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记录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投票制度单独计票精选层、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应当单独计票:1、董事任免;2、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进行利润分配;3、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4、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5、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股票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内容解读-股东
6、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差异化的投票制度网络投票基础层、创新层公司:鼓励在董事、监事选举中推行累积投票制;精选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的,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推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精选层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创新层、基础层公司:股东大会议审议应当进行单独计票事项的,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所有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照提案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的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表决制度特别表决权1、科技创新公司可以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股份;2、特别表决权股份
7、相关安排,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拟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3、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公司董事,且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以上。4、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应当相同,且不得超过每份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的10倍。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记录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召集人或者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和代理出席的授权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有效表决资料一并保存。召集提
8、案通知召开表决记录 精选层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以及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内容解读-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与董事会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回避表决,不得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可以根据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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