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违法处罚条款解读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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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违法 处罚 条款 解读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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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安全生产法违法处罚条款解读 2021年9月1日生效 1.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 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逾期未改正的,停产停业整顿 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安全投入不足发生事故的安全投入不足发生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
2、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三条 微信订阅微信订阅:企管知识:企管知识 2.主要负责人尽职履责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尽职履责不到位 主要负责人尽职履责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尽职履责不到位 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停产停业整顿 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五年内不得担任主要负责人 重大事故终身不得主要负责人 尽职履责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尽职履责不
3、到位发生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
4、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微信订阅微信订阅:企管知识:企管知识 3.负责人履责不到位发生事故负责人履责不到位发生事故 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一)发生(一)发生一般事故一般事故的,处上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B A C D(二)发生(二)发生较大事故较大事故的,处上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三)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处上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发生(四)发生特别重大
5、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40%60%80%10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微信订阅微信订阅:企管知识:企管知识 4.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责不到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责不到位 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六条 首次发现:首次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事故:导致事故: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
6、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微信订阅微信订阅:企管知识:企管知识 5.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一)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一)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首次发现首次发现 未整改未整改(一)未按照规
7、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10万 10-20万(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10万 10-20万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10万 10-20万(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10万 10-20万(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10万 10-20万(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10万 1
8、0-20万(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10万 10-20万 6.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二)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八条第九十八条 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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