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续签 劳动合同 引发 争议 案件
- 资源描述:
-
1、续签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案件申诉人:李某,女,30岁,某超市理货员,合同制员工。被诉方:某超市李某系某大学大专毕业生,毕业后在某超市从事理货工作,并与超市正式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一个月,李某向超市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超市负责人事管理部门领导表示同意并答复李某过一个月后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一个月过后,李某手持新单位的商调函找到超市要求办理离职及档案转移等手续时,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突然提出:“你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三年的培训费1200元,然后才能办理离职转档手续。”李某认为,与超市签订的是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超市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超市收取
2、培训费是非法的。超市根据其制定的超市员工须知第8条“凡到超市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五年”的规定则认为:李某与超市签订的二年劳动合同虽然已经到期,但至少还应与超市续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李某不在超市工作,则应赔偿超市培训费1200元。在此以后,李某又多次与超市交涉,得到的答复仍然是“要离职转档,必须交齐1200元培训费,否则,不能办理”。在这种情况下,李某向父母求助,凑齐了1200元,办理了离职手续。对于超市这种违背职工意愿,合同到期后职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超市强行收取培训费的做法,李某无法接受,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给予公正处理。问题:1、超市员工须知第8条对李某是否有约束力?2、
展开阅读全文
搜弘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和君创业-奇正藏药咨询方案医药股份.xls
和君创业-奇正藏药咨询方案终端开发.doc
和君创业-奇正藏药咨询方案战略绩效管理.ppt
